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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厅:普高不得额外招收“高价生”
上传时间:2007年6月21日9: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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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(记者王晖)马上就要中招了,6月20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,我省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“三限”生之外,以自费、旁听、借读、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。招收的择校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一次招满,并进行公示。

    据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介绍,我省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,学校收费项目必须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,否则,学生和家长可以拒交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限人数、限分数、限钱数的“三限”政策。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%,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,不再提高。不得在“三限”生之外,以自费、旁听、借读、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。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,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。

    河南省进一步强调要规范高中招生秩序,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,即不准单独提前组织招生考试,不准违规跨区域招生,不准搞虚假招生宣传,不准“一校两制”,不准超比例录取择校生,不准违规收费。    

来源:大河网-河南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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